上周又收到了一份代理劳动者的裁决书。算下来一年6案,没有什么高光时刻,全是实打实的感慨和干货,今天不绕弯子,全给大家说透。
做劳动仲裁越久,越发现一个共性问题:不管是公司还是劳动者,打官司的时候,都爱“超额主张”。
但说实话,不是你想要多少,仲裁委就会支持多少,这点在劳动仲裁里,真的比任何诉讼都明显。
先说说劳动者这边,这几点真的被问烂了,也最容易踩坑,尤其是新手一定要记好。
最常见的就是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。
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能主张11个月,就一股脑全写上,但实际司法实务里,大多是从你申请仲裁那天往前推一年,再算到你入职满一年。往往主张11个月,最后只支持3、4个月,差距一下子就出来了,心理落差真的很大。
然后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。
很多人离职的时候,没和公司谈好补偿,但只要你和公司达成了“离职”的一致意向,哪怕补偿没谈拢,也很容易被认定为“协商一致离职”,最后只能拿N的补偿金,而不是大家想的2N赔偿金,这点一定要分清,别抱错期待。
还有加班费,这个真的是硬骨头。
想让仲裁委支持加班费,不是你说加过班就可以,必须有实打实的证据——比如加班审批记录、领导安排加班的聊天记录、加班时做的工作内容,少一样都可能不被支持,审查真的特别严。
再说说公司这边,套路其实和劳动者对应,无非就是三种:主张和你不存在劳动关系、说你是主动辞职、否认有加班费。
都是老生常谈,但每次仲裁都能遇到。
我真正想吐槽的,不是这些套路,而是这种超额主张带来的落差。有时候不是绝对金额差得多,毕竟劳动仲裁的标的本身也不算特别大,但比如11个月的二倍工资只支持3个月,这就是3、4倍的差距啊。
我们做律师的,一开始就知道预期和实际会有差距,但当事人不知道。提前说得太透,他们不爱听,觉得我没信心;不提前说,等结果出来,那种失落感很容易变成不满,真的特别难平衡。
除了主张和支持的差距,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——执行。赢了官司,不一定能拿到钱,这句话在劳动仲裁里,真的太常见了。
如果公司是正常经营的,做账规范、有稳定收益,那劳动者还好,大概率能执行到钱。
但如果遇到那种经营不善的小公司,或者干脆就是个空壳公司,钱都走私人账户,你根本查不到,申请查封冻结也没用,最后可能就是一纸空文。
说真的,对于规模不同的公司,劳动者的处境完全不一样。
对规范的大公司来说,劳动者其实是“微妙强势”的。
一旦申请冻结对公账户,会严重影响公司经营,而且诉讼记录公示后,还会影响公司信誉,所以这类公司大多愿意主动协商付款。
但对那些小微空壳公司,劳动者就彻底处于弱势了。最后往往只能妥协,接受比法定标准低很多的和解金额,不然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,纯属白费功夫。
这点真的没什么好办法,我们能做的,也只是提前提醒当事人,多查一查公司的经营状况,做好心理准备。
代理了这么多劳动仲裁案子,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感悟,全是实打实的现实。
劳动仲裁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对错之争,更多的是现实和利益的博弈。愿每一个劳动者都能被公平对待,也愿每一家公司都能守住底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