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了这么多的劳动仲裁案件,开了这么多次庭,说一个颠覆认知的事实:
十个劳动者九个输,原因根本不是证据不足,而是太老实。
劳动仲裁,千万不要自证!不该你自证的,千万别解释。你越自证,越输得快。
守住不主动自证的底线,把举证压力留给公司,才是最稳妥的开庭方式。
一、先说为什么“自证”等于自杀?
劳动仲裁有明确的举证规则: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。
但有个关键例外——证据在谁手里,谁就负责举证。
说白了就是:
1.公司说你违纪→公司必须拿出违纪证据;
2.公司说你不胜任岗位→公司必须拿出考核标准和考核记录;
3.公司说你旷工→公司必须提供考勤记录;
4.公司说已发加班费→公司必须出示支付记录。
谁说什么,谁就要证明什么。
当公司说你的问题的时候,如果你着急上火解释、拼命自证,反而是在帮公司补漏洞、替公司承担本该由他们承担的举证责任,最后输得不明不白。
二、再说开庭正确姿势:问什么答什么,不辩解
没有证据支撑的辩解,毫无用处。
仲裁员每年要开上百个劳动仲裁庭,什么样的劳动情形没见过?
仲裁员不是来听你诉苦的,他们只看两样东西:证据和事实。他们的想法只有一个:赶紧开完这个庭,好开下一个。
多余的辩解、情绪的宣泄,没有丝毫作用,甚至还可能帮倒忙。
当公司指责你时,记住这个回应模板,直接把举证责任抛回去:
1.公司说你不合格→“请公司提供绩效考核标准、评分细则、考核过程记录”;
2.公司说你违纪→“请出示制度文本、公示记录、告知记录”;
3.公司说你造成损失→“请提供损失金额明细、计算依据、因果关系证据”;
4.公司说你旷工→“请出示考勤系统原始记录”。
一句话总结:不要自己去证明自己没错,要让公司证明你有错。
三、又说你真正需要准备的证据,其实很简单
别被“举证”责任吓到,劳动者其实需要准备的证据非常基础,核心就三件事:证明劳动关系、证明薪资标准,证明离职方式。
剩下的都交给公司去证明。
1.劳动关系证明:劳动合同、工牌、工作照片、社保缴纳记录、工作群聊天记录、考勤记录等;
2.工资金额证明:银行流水、工资条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;
3.离职方式证明:辞退通知、离职谈话记录、谈话录音、邮件、微信聊天记录等。
四、最后说两个我参加劳动仲裁的亲身经历
1.一次是我在西安市高新区代理公司参加的劳动仲裁。劳动者为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,将一年以来所有的钉钉考勤记录一张一张地截图打印出来,厚厚的一摞。开庭我说要求劳动者提供加班通知,加班审批文件和加班工作的内容以证明加班事实,很明显,劳动者根本提供不出来,所以加班费最后自然没有得到。
2.再有一次我在西安市雁塔区代理劳动者参加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。开庭我方仅仅提供了一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,其中聊天记录中要求劳动者周末去公司。开庭的时候,仲裁员问去公司干什么,我说加班。然后仲裁员又问公司,公司也说去加班。仅仅简单的两个问答计入庭审笔录,加班费就拿到了。
